残疾人办店政策,残疾人开店优惠政策怎么办

2024-07-05 22:49:07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残疾人办店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残疾人办店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残疾人开店国家给免税吗?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因此,你在经营中享有税收、管理费等优惠,具体事宜请咨询税务、工商部门和城管部门。

残疾人办店政策,残疾人开店优惠政策怎么办

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1、残疾人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注意:是减征不是免征,要申请当地地方税务局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

  3、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财税[2007]92号)

  4、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财税[2007]92号)

  5、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

  6、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

国家对于城镇残疾人个体开店,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残疾人开店优惠政策有:减免税收优惠和减免规费。 减免税收优惠如下: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劳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工厂凡是安置残疾人员占总生产人员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减免规费如下: 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根据规定减半收取。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2、经相关部门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3、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按规定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4、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5、凡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经营,规模较小的,管理费免收。规模较大的,残疾就业人员达30%以上(含30%)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50%收取。

残疾人开店要交税吗?

残疾人开店也是要按照规定缴税的,但是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对残疾人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以各地规定为准。

以上海为例,根据《关于本市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继续实行劳动所得定额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

第一条 本市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取得的劳动所得,经批准可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执行期限继续延长三年,即: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第三条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可享受定额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劳动所得是指: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残疾人办店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残疾人办店政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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