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残疾人职称评聘保护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残疾人职称评聘保护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3年广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细则?
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1、申报范围和对象:在广西境内的公办和民办中小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教研员,以及在教育科研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电化教育机构(现代教育技术机构)等中小学教育教学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教研员,或其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均可申报。另外,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职称文件要求,全区公办中小学及相关事业单位需按照评聘结合的要求进行推荐。
2、学历要求:根据申报者的学历背景进行评分。例如,研究生(全日制有学位)计10分,研究生(全日制无学位)计9分,研究生(函授、自考等有学位)计9分,(函授、自考等无学位)计9分,本科(全日制有学位)计7分,本科(全日制无学位)计6分,本科(函授、自考等有学位)计6分,(函授、自考等无学位)计5.5分,大专(全日制教育)计5分,(函授、自考等无学位)计4.5分,中专(全日制教育)计4分,(函授、自考等无学位)计3分。
3、工龄要求:根据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工龄进行评分,每满一年得1分,满分为16分。
4、资格年限: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后,每年得0.5分,满分为10分。
(一)凡在广西境内中小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的公办普通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含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工读学校,各级教育科研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电化教育机构(现代教育技术机构)等中小学教育教学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教研员,民办中小学校、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校教师和其他在岗中小学教师。
(二)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职称文件要求,对全区公办中
小学及相关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要求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规定比例差额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评审。
民办中小学校、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校教师和其他在岗中小学教师评审管理模式不变。
(三)除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按照审批程序已办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的人员外,凡是申报评审当年退休的人员一律不再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参评。
河北省民办幼儿园管理条例?
《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前款所列情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残疾人职称评聘保护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残疾人职称评聘保护政策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