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残疾人帮扶机构政策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残疾人帮扶机构政策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国家扶残助残有哪些政策?
残疾人帮扶政策
(一)残疾人燃油补贴:补贴对象(必须是贫困下肢残疾人);补贴范围(发放车辆类型:机动轮椅车、汽油和电瓶三轮车、手摇三轮车、农用车、二轮摩托车);发放标准:每人每年260元执行。
(二)残疾人重点康复项目:
1.资助对象:凡是具有六枝特区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并且本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为残疾人康复重点工程的实施对象。同等条件下残疾儿童(0—6岁残疾儿童、7—17岁残疾儿童)优先。
2.资助范围与资助标准:①贫困听力残疾儿童(0—6岁)人工耳蜗1.4万/人;助听器1.32万/人。②贫困肢体残疾儿童(0—6岁)矫治手术1.72万/人;贫困肢体残疾儿童(0—6岁)运动及适应训练1.32万/人。③贫困智力残疾儿童(0—6岁)认知及适应训练1.2万/年。④贫困精神残疾儿童(0—6岁)孤独症1.2万/年;贫困精神残疾人成人服药治疗800元/人/年;贫困精神残疾人成人住院治疗4000元/人/年;
1、残疾人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注意:是减征不是免征,要申请当地地方税务局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
3、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财税[2007]92号)
4、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财税[2007]92号)
5、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
6、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 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十九条)
7、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可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 财社[2010]256号)
8、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国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
残疾人单独立户的低保政策?
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均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不考虑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只核算其本人的收入、财产,包括本人获得的供养费用,即赡养、抚养、扶养费用等。
83号文件同时规定“依靠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在评估认定其家庭经济状况时,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付的供养费用,可以视情适当豁免”。
经审核确认相关手续,如该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的收入、财产等经济状况符合当地低保相关规定,即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残疾人帮扶机构政策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残疾人帮扶机构政策条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