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公益活动政策,残疾人公益活动政策文件

2024-09-29 10:41:29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残疾人公益活动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残疾人公益活动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残疾人公益性岗位有什么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36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国务院批转《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强调:各级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残疾人就业工作“十二五”实施方案提出:把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作为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渠道之一,各级政府开发的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应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公益活动政策,残疾人公益活动政策文件

残疾人公益性岗位政策规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政府新开发的服务行业公益性岗位,要安排不低于10%的岗位给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联合会都能为残疾人做什么?

主要为残疾人提供公益服务,包括:

康复工作。康复工作领域已扩展到精神病综合防治、智力残疾预防和低视力康复。

康复基础性工作。在康复医疗、科研、人才培训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帮助残疾人补偿和训练功能,增强生活自理能力和参与社会能力。

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按比例安排就业和减免税优惠政策及各种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安排残疾人劳动就业。

开展社区活动。组织开展"建残疾人之家"、做"残疾人之友"活动,展现了团结、友爱、互助之情,推动社会树立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风尚。

残疾人公益性岗位三年后怎么安置?

一、公益性岗位三年后怎么办

1、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公益性岗位人员三年期满后,按程序办理期满终止等相关手续,不再续签。对聘用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桐答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困难家庭成员等困难就业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局卖慧以安置,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劳动纠纷处理的方式有哪些

1、协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平等、公平、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协商处理;

2、申请调解。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仲裁。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劳动者拒绝调解而要求仲裁的,配宽可以申请仲裁。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本单位没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起诉。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残疾人公益性岗位三年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置。
因为残疾人公益性岗位一般是指在公益领域中,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岗位,如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
对于这些岗位,残疾人在工作过程中不仅可以积累工作经验,还可以增强自己的工作技能和社会经验。
在岗位工作三年后,残疾人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是否继续在该岗位工作或选择其他岗位。
同时,如果残疾人在岗位工作表现优秀,也可以获得企业或单位的录用或安排到其他岗位工作。

残疾人创业扶持项目?

残疾人免费的创业项目有: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零售、修理、餐饮、盲人医疗按摩、电子商务等。达到一定条件的残疾人户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且对同一申报人累计扶持不超过2次。

“阳光大棚”项目扶持:对从事设施园艺种植,且大棚(温室)面积不小于200平米;从事设施畜牧养殖,且养殖场内不少于1000只禽类或30头畜类;从事设施水产养殖,且池面积不小于1000平米的残疾人户。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项目补贴,对同一申报人累计补贴不超过3次。

扩展资料:

1、对安置残疾人的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2、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I资标准的4倍确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残疾人公益活动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残疾人公益活动政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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