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2019年残疾人政策就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2019年残疾人政策就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18年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是多少?
全国城乡持证残疾人就业人数为948.4万人,其中按比例就业81.3万人,集中就业33.1万人,个体就业71.4万人,公益性岗位就业13.1万人,辅助性就业14.8万人,灵活就业(含社区、居家就业)254.6万人,从事农业种养加480.1万人。
残疾人就业补助金是多少?
残疾人补助金具体要根据残疾等级来决定补助金
具体政策是:
一、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二、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四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的听力、言语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20元。
《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残疾人联合会举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山东省残保金征收范围?
1、30人以上的企业,未安置残疾人就业需要缴纳残保金
2、除企业性质以外的用人单位,不享受免征政策,有1个人也需要缴纳残保金(未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下)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按照《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规定执行。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保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保金。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是指各设区市统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本市范围内的社会平均工资。
山东省内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须按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按照规定比例计算应当安排就业的残疾人不足1人的,安排1人。安排1名一级或者二级的盲人,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计算。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应按年度缴纳残保金。
听力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
如果有听力残疾,凭听力残疾证,可以向国家申请补助。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如下: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019年残疾人政策就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2019年残疾人政策就业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