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条例修订,残疾人就业条例修订思路

2024-09-07 23:31:16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残疾人就业条例修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残疾人就业条例修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残疾人就业比例是多少?

  

残疾人就业条例修订,残疾人就业条例修订思路

1、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级政府规定。  

2、招用残疾人低于法定比例的,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条例》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之内。  第九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国企单位可以开除残疾人吗?

可以

有残疾证,单位也能辞退。单位是否可以辞退残疾职工,是需要看残疾是如何造成的,是否在医疗期内。如果残疾并不是工伤,且医疗期已过,是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辞退员工的。如果医疗期未过是不能辞退员工的,如果辞退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

不可以。
因为中国已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其中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积极为残疾人提供就业、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推荐服务,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国企单位因为残疾人的身体条件而对其不公平对待,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所以,国企单位不可以开除残疾人。
除了国家法律之外,还有很多国际公约和协议都规定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的相关内容,比如《残疾人权利公约》等。
不仅是国企单位,所有单位都应该尊重残疾人的权益,给予他们平等的工作机会和待遇。
残疾人也应该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维护自己的权益。

可以。

有残疾证单位也能辞退。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单位不可以辞退残疾人,如果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况,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不得因残疾人的残疾对其进行歧视和限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以残疾为由限制残疾人的劳动就业权利。

因此,国企单位不能单纯因残疾人的残疾而开除他们,否则将构成违法行为。但如果残疾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岗位职责,且经过教育和警告无效,国企单位可以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解除合同或开除。同时,国企单位应该给予残疾人更多的关注和帮助,尽可能地为残疾人提供适合的岗位和工作条件,帮助他们融入工作环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残疾人就业条例修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残疾人就业条例修订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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