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条例修改,残疾人就业条例修改丁鹏

2024-09-19 20:20:48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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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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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级政府规定。  

2、招用残疾人低于法定比例的,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条例》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之内。  第九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归哪个部门管?

残疾人就业归残疾人联合会部门管。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直接管理部门是残疾人联合会。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民政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第六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依照法律、法规或者接受政府委托,负责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与监督。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根据有关条例规定,残疾人就业由各级残联负责统筹协调。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委托本级残联,会同劳动人事,教育民政,工青妇,工商联等政府部门和群团组织,制定残疾人就业规划,协调残疾人就业事务,解决残疾人就业中出现的问题。其中,残疾人联合会是主要统筹协调部门。

国企单位可以开除残疾人吗?

可以。

有残疾证单位也能辞退。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单位不可以辞退残疾人,如果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况,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可以开除残疾人。
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残疾人无论在国有企事业单位还是其他经济组织中,都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并得到同等保障和待遇;而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当向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并在工作条件、培训机会、晋升机会等方面给予平等待遇。
此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也必须在法定程序中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不能因残疾人身份而轻易地进行开除。
除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在雇佣残疾人方面也应该努力提高自身社会责任感和对残疾人的关注度,增加其融入企业的机会,积极地为他们提供适合的工作岗位和培训晋升机会,让残疾人在工作中实现自身价值。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残疾人就业条例修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残疾人就业条例修改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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