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残疾人就业法条解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残疾人就业法条解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残疾大学生就业有政策吗?
如下
一是强化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二是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通过落实税费优惠,主要是减免,一些税费方面,然后参与政府采购享受优惠政策等,鼓励用人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三是支持残疾人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也将实施灵活就业和一次性创业补贴项目。四是通过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支持各地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五是加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也是通过政策性补贴,要努力推动在全省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一所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目标。
什么叫残疾人集中就业?
残疾人集中就业是指残疾人在各类福利企业、工疗机构和盲人按摩医疗等单位劳动就业。
福利企业是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具有福利性质的特殊生产单位。当前,随着经济改革和社会的发展,我国有关福利企业的政策正面临大的调整。
集中就业是残疾人主要的就业方式之一。
平等就业权的立法保护规定?
平等就业权是劳动权和平等权共同派生的一个权利,综合了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基本人权特征,是一项具有社会性的重要权利。法律对平等就业权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比较全面的对公平就业进行了规定。
一、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二、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三、各民族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在招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民族、种族、宗教信仰为由拒绝录用或者提高录用标准。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依法对少数民族劳动者给予适当照顾。
四、国家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就业条件。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
五、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六、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残疾人如何解决就业?
残疾人解决就业的方式一共有三种,第一种就是通过政府的安排进入一些工厂或者是一些比较政策性的岗位,第二种则是通过自己创业进行实体做生意,还有的方法是在网上进行创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残疾人就业法条解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残疾人就业法条解释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