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认定就业困难,残疾人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后什么时候能拿到钱

2024-11-25 07:04:02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残疾人认定就业困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残疾人认定就业困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苏州哪些人可以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其中,残疾失业人员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残疾人认定就业困难,残疾人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后什么时候能拿到钱

1、户口簿、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证》或《求职证》);

2、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需持离婚或丧偶证明及相关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证明;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需持《低保证》;

4、残疾失业人员,需持《残疾人证》;

5、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需持《青岛市城乡“双零”就业援助卡》;

6、协保人员,需持《协保证》:

7、失地失业人员,需持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失地证明。

认定失业困难人员是什么意思?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城镇常住人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

(一)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二)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三)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四)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残疾人就业归哪个部门管?

残疾人就业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直接管理。

残疾人可以向当地政府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是当地残疾人联合会设立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寻求帮助。

其法律依据是,国务院制定的(残疾人保障法)37条相关规定。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直接管理部门是残疾人联合会。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民政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第六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依照法律、法规或者接受政府委托,负责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与监督。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一级残疾和四级困难残疾有什么区别?

1 一级残疾和四级困难残疾的区别在于评定标准的不同。
2 一级残疾是指身体、智力、精神、感觉器官等方面存在严重缺陷或功能障碍的人;而四级困难残疾则是指单独生活、就业或学习存在困难,需要他人帮助或者社会参与度低的人。
3 此外,一级残疾也是享受国家和社会各个方面优待政策的重要指标之一,而四级困难残疾则更多强调残障人士的社会融入和生活保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残疾人认定就业困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残疾人认定就业困难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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