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基地资金,残疾人就业基地资金管理办法

2024-10-12 02:49:54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残疾人就业基地资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残疾人就业基地资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就业援助基地岗位补贴是什么?

就业援助基地岗位补贴是指政府为了帮助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失业人员、残疾人和零就业家庭等群体实现就业,而设立的一种就业援助措施。该补贴主要是针对在就业援助基地内实现就业的人员,包括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劳务派遣机构等单位实现就业的人员。
就业援助基地岗位补贴的具体金额因地区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一般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岗位补贴,即对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实现就业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另一部分是社保补贴,即对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实现就业的单位,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社保补贴。
总的来说,就业援助基地岗位补贴是一种积极的就业援助措施,旨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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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残疾人创业有哪些补贴?

残疾人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1扶持对象

  具有潍坊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以个人名义或自愿组织起来从事个体或私营企业经营的残疾人。

  2扶持标准

  (1)残疾人自主创业,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按照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扶持。

  (2)残疾人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按照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扶持。

  (3)残疾人在社区内个体就业,从事“三修”(修鞋、修车、修锁)、种养殖业,开办“五小”创业店(小商店、小维修店、小理发店、小吃店、小加工店等)便民服务的,按照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资金扶持。

  (4)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免费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个人申请,经县级以上残联批准,参加正规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职业技能培训、自主创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按照最高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5)残疾人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参加社会保险的,享受人社部门规定的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按当地规定的缴费标准和比例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仅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按社平工资缴费额的70%,期限为三年。

事业单位是否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是!

“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规定的安排比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残疾人就业基地资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残疾人就业基地资金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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