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残疾人就业应该坚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残疾人就业应该坚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不适合办理残疾证的人如何就业?
根据国家残疾人保障法,持有残疾证的人就业时,可给用人单位免交很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必须安排一定比例残疾人就业,否则要按欠缺比例交钱。
如自主择业,做个体工商户时,有残疾证可免营业税。还可享受景点、公园、博物馆等场所免费。如重残无业持证残疾人还可享受重残无业保障金、生活补贴、护理补贴等。这些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好,让残疾人生活工作更有尊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怎么交的?公司没有残疾人为什么还要交呢?交这个钱对我们公司有什么作用和好处呢?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暂行规定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法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一定比例的,要交纳残疾人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为了规范和加强“保障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规定的安排比例。
第三条
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交纳的“保障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交纳的“保障金”从单位预算经费包干结余或收支结余中列支。
编辑本段征收标准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 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是单位正式职工或与单位依法签定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职工。已安排的残疾军人和因工致残人员,经鉴定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并办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方可计入安置比例。 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以当地统计行政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假定您所在地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0000元,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无残疾人。 应缴纳的保障金=200*20000*1.5%=60000元。 北京地区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标准: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7%-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60%
残疾人上班可享受什么待遇?
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残疾人在就业过程中可以享受以下一些待遇:
1. 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人提供与其身体条件相适应的工作岗位,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2. 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使他们更好地适应工作岗位。
3. 残疾人的工资待遇应该与其他员工同等,如果因工作效能或身体原因得到较少的收入,则应该根据情况进行适当补贴。
4. 残疾人工作过程中需要特殊的劳动保护、教育和康复等服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这些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残疾人就业应该坚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残疾人就业应该坚持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