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残疾人就业安置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残疾人就业安置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安置残疾人的规定?
1、残疾人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注意:是减征不是免征,要申请当地地方税务局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
3、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财税[2007]92号)
4、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免征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5、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财税[2007]92号)
6、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
7、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十九条)
安置残疾人就业,要办什么手续?
答:安置残疾人就业,是指用人单位将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安排为单位正式职工,或与残疾人依法签定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已安排的残疾军人和因工致残人员,经鉴定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并办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方可计入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新录用的残疾职工年度内就业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工作月份计算。铁路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吗?
各企事业单位都会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铁路企业也不例外。
同样安排有残疾人在就业,我本人就是残疾人,在铁路上也工作了几十年。铁路企业的残疾人工作,工资和各项福利跟正常的员工是一样的,都有五险一金,工作跟正常的人一样,没有一丝一毫的歧视,反而受到百般呵护。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残疾人就业安置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残疾人就业安置规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