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残疾人就业等,安置残疾人就业等级

2024-07-05 09:50:02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安置残疾人就业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残疾人就业条例的第十三条内容是怎样的?

  

安置残疾人就业等,安置残疾人就业等级

1、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级政府规定。  

2、招用残疾人低于法定比例的,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条例》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之内。  第九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失业找哪个部门?

1. 残疾人找工作可以联系当地的残联或者人社部门。

2. 残疾人就业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各地都设立了残联或者人社部门来负责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

这些部门会提供就业信息、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帮助残疾人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

3. 另外,残疾人也可以通过一些专门的就业网站或者招聘平台来寻找工作机会。同时,一些企业也会主动招聘残疾人,提供适合他们的工作岗位。

           向当地政府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当地残疾人联合会设立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寻求帮助。

       残疾人作为一个特殊的就业困难群体,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重点服务目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如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等,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

找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四章关于就业服务的相关规定:第二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就业困难的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服务,鼓励和扶持职业培训机构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并组织残疾人定期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第二十二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下列服务:1、发布残疾人就业信;2、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3、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心理咨询、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康复训练、求职定向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4、为残疾人自主择业提供必要的帮助;5、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必要的支持。国家鼓励其他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免费服务。第二十三条受劳动保障部门的委托,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可以进行残疾人失业登记、残疾人就业与失业统计;经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宗旨?

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的精神环境,保障残疾人以平等的权利,均等的机会,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即平等参与共享。

弘扬人道主义,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明。

弘扬人道主义,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对残疾人就业实行集中就业与分散就业相结合的方针,促进残疾人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优惠政策和具体扶持保护措施,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 

 第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本条例和其他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扶持残疾人就业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帮助、支持残疾人就业,鼓励残疾人通过应聘等多种形式就业。禁止在就业中歧视残疾人。  残疾人应当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就业能力。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  就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民政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第六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依照法律、法规或者接受政府委托,负责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与监督。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用人单位的责任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之内。 

 第九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十条政府和社会依法兴办的残疾人福利企业、肓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以下统称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应当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  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的资格认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安置残疾人就业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等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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