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再就业安置,残疾人再就业安置政策文件

2024-09-23 10:31:41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残疾人再就业安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残疾人再就业安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残疾人公益性岗位三年后怎么安置?

一、公益性岗位三年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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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公益性岗位人员三年期满后,按程序办理期满终止等相关手续,不再续签。对聘用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桐答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困难家庭成员等困难就业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局卖慧以安置,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劳动纠纷处理的方式有哪些

1、协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平等、公平、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协商处理;

2、申请调解。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仲裁。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劳动者拒绝调解而要求仲裁的,配宽可以申请仲裁。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本单位没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起诉。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残疾人公益性岗位三年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置。
因为残疾人公益性岗位一般是指在公益领域中,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岗位,如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
对于这些岗位,残疾人在工作过程中不仅可以积累工作经验,还可以增强自己的工作技能和社会经验。
在岗位工作三年后,残疾人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是否继续在该岗位工作或选择其他岗位。
同时,如果残疾人在岗位工作表现优秀,也可以获得企业或单位的录用或安排到其他岗位工作。

贵州省残疾人就业办法?

1、残疾人自主创业优惠:优先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酌情减免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社会保险补贴、资金扶持、小额贷款贴息、经营场所扶持、税收优惠。

2、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就业的优惠政策: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百分之百加计扣除。

政府开发的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应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落实完善残疾人就业促进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吸纳残疾人就业;以社区便民服务、社区公益性岗位、家庭服务、电子商务等多种形式促进残疾人社区就业和居家就业。

福利企业是以集中安排成疾人就业为目的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特殊企业,为解决残疾人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残疾人再就业安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残疾人再就业安置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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