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残疾人就业申报造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残疾人就业申报造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当今社会,都爱造假,残疾证有假的吗?
实际上,利用残疾人钻国家政策的空子获得不法利益,这种事情由来已久,最简单的就是某些城市大街上的“爱心”车辆,拥有一张残疾证,就能够堂而皇之的免交一切费用,甚至能把黑车“漂白”,能让非法的“合法化”。
一张残疾人证不过是代表一个人的身体健康程度,表明一个身份用途的,但在这里俨然成了一种产能强、成本低、利润又特别可观的“生产力”。同样的企业,同样的产品,同样的经营,就因为手里有一沓残疾证,就变成可以享受国家特别优惠政策的福利性企业,让增值税全额返还。对企业来说这可就像天上掉下来的一块肥肉,是企业正常经营做梦也想不到的。法人办理假残疾证7年,今年取消假残疾证有罪没有?
伪造残疾证属于违法行为
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它赋予了残疾人享有帮扶、救助等一系列国家和地方优惠政策的合法权益。假残疾人证的流通,不仅损坏了我市残疾人的形象,更对真正残疾人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伪造、买卖及使用假残疾人证均属违法行为,希望广大市民不要贪图小利,以身试法。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对制造、售卖及使用假残疾人证的行为进行谴责、监督、举报和抵制。
根据我国刑法,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使用假残疾证涉嫌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使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都是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相应处罚;其次,使用假残疾证损害了真正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本来是残疾人应该享受到的优惠政策和福利,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和照顾,不是残疾人的人用买来的假证冒充残疾人,用欺骗、造假的手段享受本不应该享受的待遇,损害了残疾人的形象;再次,购买、使用假残疾证会给自己的人生增添污点。
法人没有残疾而办了个假的残疾证明,这是一种欺骗行为。以此来骗取国家对残疾人使施的一些优惠。这本身就是一种犯法也就是犯罪行为。从一开始办理假的残疾证就已经犯罪了,不管办理了多长时间,你获得的利益越大造成的影响越大,罪就越大。
残疾人乞讨有人管吗?
残疾人乞讨,应该有人管,残疾人是应该有残疾证的,而且政府会给残疾人有残疾津贴,但是残疾人也有自食其力的,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干一些自己能干的事,能够养活自己。
当然有,一般情况下,这些乞讨的残疾人都归属于城管负责管理。如果城管认为他们有碍于市容或者交通等,都可以将他们驱逐。如果是真的残疾人乞讨也可以由民政福利救济部门负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残疾人就业申报造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残疾人就业申报造假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